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11-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画像”主题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按照法制办党支部部署,11月11日,仲裁办党小组率先开展党员画像活动,法制办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李尊营到会指导。
活动中,每位党员对照《党章》和《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生活实际,分别画出了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自己形象三张画像,在给自己画像时深剖问题,对照优秀党员找出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同时每位党员之间开展相互评议。
这次党员画像活动是一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教育的创新动作。通过开展这次活动,切实让每位党员认清差距,自觉向优秀看齐,自觉远离不合格党员的言行,学有标杆,做有榜样,对于不断提升思想境界,自觉规范言行,树立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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