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调解工作 构建和谐仲裁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5-23
今年来,我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仲裁审理过程中的灵活性特点,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我委共审结案件94件,其中撤回申请、调解结案47件,调撤率为50%,仲裁案件调撤率明显提升,案件处理时间也明显缩短。
仲裁庭坚持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基础上,重调解,重服务,不断提高仲裁员调解技巧,多渠道、多角度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处理整个过程,充分将“刚性”裁决与“柔情”处理有机结合,对申请仲裁的案件,主要采取仲裁庭前、庭中、庭后三种方式调解,努力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和解的达成,有效减少了矛盾的激化,不伤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