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3-19
3月7日、3月12日,省司法厅分别在济南、青岛召开全省仲裁工作座谈
会,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
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省司法厅副厅
长、党委副书记马灵喜出席会议并讲话,二级巡视员孙成文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中办国办《若干意见》,准确把握改革精神,结
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谋划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要适应大势抓落实。
从适应世界全球化发展规律、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形势、构建共建共治
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
二要解放思想抓落实。以开放的心态引入新时代新事物新理念,通过解放思
想找准解决问题的方向,进一步提升仲裁事业国际化、信息化、开放化水平。
三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紧贴国际化、“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抓好仲
裁委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补齐仲裁机构基础建设的短板,严格依法管理仲裁
工作,强化对仲裁业务办理的监管,全面清理查处扰乱仲裁发展秩序的行为,
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中心大局。四要强身健体抓落实。加强队伍建设,
研究出台指导性意见,开展大讨论,加大培训力度,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业
务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廉洁自律,为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若干意见》的自觉性,
针对突出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尽快汇总梳理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具体落实
措施。要充分调研论证,结合山东实际,借鉴外省经验,在制度完善、机构
改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研究,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有效解决实际
问题。
座谈会上,集体学习了《若干意见》,各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介绍了仲
裁队伍建设、仲裁业务开展、仲裁系统试运行等情况,对落实《若干意见》、
制定地方性法规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负责同志、各市仲裁办(秘书处)负责
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来源:山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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