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仲裁员丁爱玲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2-25
近日,司法部下发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丁爱玲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为仲裁工作者,丁爱玲同志热爱仲裁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在工作中不仅注意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而且参加各种培训,克服工作量大的困难,运用熟练掌握的法律法规,热心为当事人服务。在案件处理方面,对每一个案件,丁爱玲同志都注意找准关键所在,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力争所办的每个案件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立足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和办案作风,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紧抓案件处理进度和质量,同时兼顾统筹领导科室工作,为临沂仲裁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