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7-02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批准,拟在临沂仲裁办设立中共临沂仲裁办支部委员会。7月2日,临沂仲裁办召开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动员会议。
临沂仲裁办主任马静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中共临沂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在临沂仲裁办、沂蒙公证处设立党支部的通知》。按照选举办法有关规定,我办成立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积极做好选举党支部书记等各项准备工作。
仲裁办全体人员积极讨论党支部筹备工作
马静主任指出,要认真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支部成立各项工作,确保支部成立工作规范开展。
马静主任进一步强调,中共临沂仲裁办支部委员会成立后,要更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纲领,切实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结合我办业务特色优势,打造党建工作亮点,在仲裁服务领域传递社会正能量,为仲裁当事人提供公平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我办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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