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仲裁员: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仲裁员队伍建设,充分保障临沂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启动组建骨干仲裁员队伍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组建计划
经仲裁员申报,本委从德、能、绩、廉等方面审核,在第五届委员会仲裁员队伍中择优选拔30名高素质仲裁员组建骨干仲裁员队伍,纳入骨干仲裁员队伍的仲裁员将在本委受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咨询会议等方面优先指定为首席仲裁员及咨询专家。
二、申请条件
申请担任骨干仲裁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精通金融、房地产、保险、知识产权等民商法专业知识,并具备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2. 能够独立起草仲裁裁决书。
3. 担任第四届委员会仲裁员以来(即2010年9月至今)办结案件20件以上,其中首席(独任)仲裁员办理案件不少于10件。
4. 参与办理的案件没有因个人原因被法院撤销裁决、裁定不予执行,没有因不当办案造成不良影响。
5. 为仲裁事业的发展积极发挥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办案数量限制:
(1)热心仲裁事业,积极推行仲裁制度;
(2)在仲裁理论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
(3)所办理的案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4)对仲裁事业发展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6. 具有突出的庭审驾驭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工作。
三、必备素质
1. 身心健康,能充分保证仲裁案件办理时间,勤勉、公正、高效仲裁案件。
2. 规范、高效推进案件办理,确保案件快速结案,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庭审前认真、详细审阅当事人提交的全部案件材料,制定详细的庭审计划和提纲,充分做好审理准备工作;
(2)对于证据数量多或者案情复杂的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3)案件庭审后十日内独立、高质量完成裁决书的起草撰写工作;
(4)除以上规定外,还应当严格遵守仲裁法、本委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和本委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办案。
四、组建程序
1. 申报。符合以上条件的仲裁员下载《骨干仲裁员申报表》,填写后于11月15日前交至本委。
2. 审核。由本委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提出骨干仲裁员候选名单,提交本委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如未能通过本委审核,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委将严格保密。
3. 公示。对审议确定的骨干仲裁员候选人将在本委网站进行公示。若有异议的,可向本委联络科提出,但均应说明理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迪
电话:0539-8729035
邮箱:lyzcb@sohu.com
网站:http://www.lyzcw.com.cn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6号府东大厦A座9楼
附件: 骨干仲裁员申报表.doc
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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