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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发布:admin     点击286     更新时间:2022/12/1     

1.加强日常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商交往纪律要求。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仲裁服务专业化水平。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12月前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人:丁爱玲

2.扎实开展作风整顿,完善管理机制。开展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履行廉洁承诺。签署办案承诺书,切实保证仲裁办案质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12月前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人:丁爱玲

3.健全专业化办案机制,提升服务质效。严格仲裁程序,严把办案关口,落实案件分级负责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专家会诊和裁前告知制度,健全仲裁与诉讼、调解多元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仲裁灵活便捷优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完成时间:12月底

责任人:丁爱玲

4.建立回访反馈机制,优化服务举措。建立仲裁案件办理回访反馈机制,将当事人的评价反馈,纳入仲裁员动态管理制度和办案秘书绩效考核办法。以反馈情况为依据,不断改进涉企服务,优化服务营商环境举措。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2022年12月前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人:丁爱玲

1、仲裁条款示范样式(用于合同中)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关事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协议示范样式(用于单独签订或事后补充达成)甲、乙双方因 发生争议,现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6号府东大厦A座9楼

办案大厅/仲裁咨询电话:0539-8727882

案件审理科电话:0539-8772537

仲裁发展科电话:0539-8729035

综合科电话:0539-8729605 

财务电话: 0539-8729602

监督电话: 0539-872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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