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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二十大丨临沂仲裁委与市检察院会签工作衔接实施意见
发布:admin     点击238     更新时间:2022/11/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顺畅仲裁与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衔接,11月23日,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韩善宏一行来我委交流座谈。

                            

  座谈中,双方重点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虚假仲裁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难题展开交流讨论,确定解决方案。双方一致认为,仲裁机构和检察机关应加强工作衔接,联手打击虚假仲裁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经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会签《关于加强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了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信息通报、仲裁员诚信档案、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络机制,为下一步仲裁机构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奠定了制度基础。

                        

  此次工作衔接是仲裁、检察联手打击虚假仲裁行为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委向当事人发出《虚假仲裁风险告知书》、《诚信仲裁承诺书》,倡导先阅读再申请,先承诺再立案,引导当事人诚信参与仲裁,防范于未然,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仲裁条款示范样式(用于合同中)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关事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协议示范样式(用于单独签订或事后补充达成)甲、乙双方因 发生争议,现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6号府东大厦A座9楼

办案大厅/仲裁咨询电话:0539-8727882

案件审理科电话:0539-877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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