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系统 后台管理 联系我们
繁体 无障碍阅读

临沂仲裁委员会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临沂仲裁在行动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1-30

     |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临沂仲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仲裁办主任马静同志任组长,加强对仲裁办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
    二、加强对仲裁办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 
    (一)认真学习省司法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省司法厅《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以及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二)加强个人防护教育,号召仲从自身做起,加强安全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服从社区防控工作安排,减少接触密集人群,尽可能减少外出,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群体活动,降低交叉感染概率。
    (三)制发《致全体仲裁工作人员的一封信》,要求全办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落实责任,严格防控,不打折扣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加强疫情防控的监管工作。
    (一)对本办人员疫情风险进行全面筛查,对于近期未到过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未接触过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自身没有疑似症状的要签署承诺书。
    (二)加强对仲裁办全体人员的外出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确有必要的必须填写《外出审批表》报领导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外出。
    (三)强化对工作环境的消毒防护,实行每天一早一晚两次消毒,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设置安全距离隔离带,保证人际安全距离。同时加强外来人员的防控管理,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台账,详细记载个人身份信息以及疫情风险信息。
    四、妥善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的仲裁工作。
    (一)公布了《临沂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对疫情期间全市仲裁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做好仲裁服务告知工作,号召当事人利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各项仲裁业务。
    (二) 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部署下达仲裁办近期各项工作,保证不因疫情耽误紧急任务和重点工作。
    (三)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在岗在位。推行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方式办公,减少人员面对面接触,最大限度得控制疫情传播。
    疫情当前,刻不容缓。筑牢安全屏障,阻断“疫情”传播,临沂仲裁委一直在行动,我们坚信终将打胜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手机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