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系统 后台管理 联系我们
繁体 无障碍阅读

临沂仲裁委员会

临沂仲裁办设立“主任接待日”制度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7-10

     |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为进一步加强临沂仲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切实提高仲裁质量服务水平,临沂仲裁办设立“主任接待日”制度。根据制度安排,自今年8月份起,每月第二周周二上午9点到12点为主任接待时间,由我办主任马静同志负责接待群众来人来访。

   今后,群众向我办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建议意见、当事人对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或对仲裁办案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等皆可在“主任接待日”直接当面向我办主任反映。我办将秉承“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根据不同情况承诺处理期限,交有关科室限期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

    通过设立“主任接待日”,倾听群众对仲裁的意见建议,畅通社会各界对临沂仲裁工作的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全力打造临沂“阳光仲裁”服务品牌。

 

    为进一步加强临沂仲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切实提高仲裁质量服务水平,临沂仲裁办设立“主任接待日”制度。根据制度安排,自今年8月份起,每月第二周周二上午9点到12点为主任接待时间,由我办主任马静同志负责接待群众来人来访。

   今后,群众向我办反映问题、提出诉求、建议意见、当事人对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或对仲裁办案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等皆可在“主任接待日”直接当面向我办主任反映。我办将秉承“仲裁为民”的服务理念,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根据不同情况承诺处理期限,交有关科室限期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解决群众的诉求。

    通过设立“主任接待日”,倾听群众对仲裁的意见建议,畅通社会各界对临沂仲裁工作的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全力打造临沂“阳光仲裁”服务品牌。

 

-->
手机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闭